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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3年全省法院868份司法建議
  超過2/3發往黨政機關和政府部門
  昨天上午,省高院召開浙江法院司法建議工作新聞發佈會,吳某狀告寧波有關部門的官司再審過程中省高院發出的《關於規範限價房、經適房申請條件,嚴格審核程序的建議》成為2013年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議之一。
  來自省高院的數據顯示,2013年全年,浙江法院發送868份司法建議,其中710份得到及時反饋,602份被採納落實。
  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介紹說,司法建議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,以預防糾紛和犯罪發生為目的,針對案件中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在制度上、工作上所存在的問題,建議他們健全規章制度,堵塞漏洞,進行科學管理,提出改進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議。
  省高院昨天公佈的十大司法建議還涉及小額貸款公司、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機制等。
  (原標題:2013年全省法院868份司法建議超過2/3發往黨政機關和政府部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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